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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考试实施办法的调整
发布时间:2005-08-29  有效期至:2006-05-01
   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全面启动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6个方面作出重点调整。

  考试对象和范围扩大。从软件专业扩大到计算机专业,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5个专业类别。

  考试政策有了调整。新的考试实施办法同时具有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水平考试性质,国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也就是说,这种考试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获得证书表明具有从事相应岗位的能力;用人单位可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不需要学历和资历条件,只凭能力和水平。

  考试级别增加了。国家计划将在2年内逐步将考试级别增加到20个。

  每年的考试次数增加了。从每年一次发展到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由信息产业部指定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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